如今网络上充斥着各种旅游团购信息,打3折已不稀奇,更有甚者打到零点几折。但是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般来说,做团购的旅行社是不会低成本运作的,有些打折幅度过大的,极有可能是抬高原价再打折。
此外,还有一些不正当竞争方式。比如有个旅行社在一家团购网上发布信息称,只需18元报名费即可享受原价188元的九龙潭漂流一日游。实际上,支付页面有一排小字写着:出发前签合同时需支付170元团费。若是不够细心的网友,往往较少关注这个细节。
今年3月,有位陈姓网友在一家团购网站上购买了10张团购券,是广州“树上温泉开春赏花之旅2日1夜豪华至尊套餐”,原价785元,团购价188元。网页上明确规定:如逢周五、周六入住酒店,需在酒店前台另加现金100元/人。支付成功后,她电话预约4月30日(周六)入住酒店,可就在临出发前,商家通知称,周六入住酒店的消费者改为每人加收200元。像此类情形,许多参加团购旅游的网友都曾遭遇过。
旅游团购监管困难 消费者学做有心人
记者走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这些单位称,至今尚未收到与旅游团购相关的举报与投诉。
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张福平所长称,到目前为止,旅游局从未审批、推荐任何旅游团购。只有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过“2011旅游服务警示第5号”,提醒广大游客在购买旅游团购时,切勿因小失大。张福平指出,旅游团购这种新兴消费方式,还没有哪个部门被授予负责对其审批、监管的职能。出了事由谁来管,这个问题至今没有明确。
为防止旅游团购上当受骗,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建议,广大网友要学做有心人,先辨明团购网站的链接是否属于正规链接,尽量选择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商家。
12315还提醒,要通过多种途径作对比,谨慎选择同比市场价格过低的旅游团购。对于旅游套餐产品,注意具体套餐的项目及价位标准。要在确认收到相应的书面协议或购买合同后再付款,付款要选择第三方平台,以防事后出现问题造成过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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