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相关领导共同解读《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今年1月份,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文旅产业受到重大冲击。一季度,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数量和各项旅游收入均出现大幅下滑,文旅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与此同时,全省文旅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阵痛期”,新业态、新产品供给不足,旅游产品升级换代缓慢。在疫情影响和产业转型的双重压力下,迫切需要出台针对性很强的,推动云南文化旅游产业实现转型升级的扶持措施。
今年2月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等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经多轮修改完善,最终于4月28日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若干措施》共5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主要聚焦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疫情对文旅企业的重大影响,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若干措施》第1至7条,从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惠企措施、减免企业房租和企业税费、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和融资成本、加大银行的贷款贴息力度、支持设立文旅支行等方面,进一步帮助文旅企业减税降费降成本,帮助企业获得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想方设法让文旅企业稳下来、活下去。
二是聚焦文旅大项目建设和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第8至14条,一方面通过“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树立云南诚信旅游品牌”来提升我省旅游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推出文旅新产品,出台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和半山酒店建设、支持高A级景区创建”等措施,加快推动全省文旅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三是聚焦文旅市场回暖复苏,实施扩大旅游宣传营销的一揽子计划。《若干措施》第15至18条,通过“打造云南文旅新形象、开展系列市场营销活动、优惠旅游景区门票、对自驾游客予以油票补贴”等措施,让广大游客和全省文旅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需求,通过消费金融的导入,实现文旅市场回暖回升。
为确保《若干措施》尽快落地执行,全省文旅系统拟开展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解读,提高《若干措施》知晓率。利用各级政府官网和主流媒体,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发布政策执行的相关信息,指导帮助基层、企业知晓和用好政策。
二是制定相应细化方案,提高《若干措施》参与率。针对《若干措施》每一条政策,将由责任单位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操作流程,广泛发布公告,发挥《若干措施》对文旅企业的帮扶和对文旅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若干措施》执行到位。将牵头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对《若干措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相关领导就“点状供地”用地政策、财政扶持与保障方面分别作了政策解读,共同助力云南旅游产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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