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7日下发并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扶持文旅行业强稳岗、扩就业,帮助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推动文旅市场创新业态、恢复发展,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文旅重点企业损补扶持政策包括,对疫情影响严重的3A级及以上和有代表性创新性品牌的冰雪旅游景区、3S级及以上旅游滑雪场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23日的接待规模,且2020年裁员不超过5%,冰雪旅游景区已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80万元,旅游滑雪场已接待滑雪20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退团的旅行社予以一次性补助;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减免网吧互联网专线使用费。
文旅企业需用足用好的主要政策包括,减免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减免阶段性困难行业企业房产、土地使用税;返还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社保费及缓缴政策;落实参保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包括,帮助文旅企业融资,对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文旅企业,会同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及金融机构联合开展点对点融资申报辅导,协调落实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推行信用贷款等惠企政策措施;对2020年新增贷款予以贴息;为文旅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搭建文旅投融资担保平台,与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推出“文旅纾困贷”专项贷款担保品种,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撬动银行放大对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规模。
促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政策包括,支持文旅产业项目建设,对文化旅游融合、数字文化应用、文创产品开发、文艺产品生产、重点景区提档升级、旅游服务功能提升等领域业态创新的文旅企业,当年形成一定投资规模或生产接待能力的重点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此政策与贷款贴息政策不重复扶持;促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对2020年新评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别一次性奖补100万元;鼓励开发旅游新项目和创新推广营销新模式;奖励旅行社组织入黑龙江省旅游;奖补旅游景区数字化建设;开展文旅行业免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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