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云南省旅发委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云南已成立14支旅游警察支队(大队),有专业旅游警察148人、专业旅游警察辅警413人,并设立超过70个旅游景区警务亭。旅游警察,正成为云南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
设立旅游警察并不新奇,不少旅游业发达的国家都有相关匹配,国内第一个吃螃蟹者则是海南三亚,之后包括云南在内的诸多省市纷纷成立旅游警察队伍。
旅游警察的出现可以说是应时而生。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思想观念的革新,变得富足的国人开始追求更加高品质的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待久了的人们,自然就想着去一些自然环境优美或者人文环境丰富的地方,放松一下心情,陶冶一下情操,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的统计,2016年全年国内旅游44.4亿人次,同比增长11%;国内旅游总收入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入境旅游人数1.38亿人次,同比增长3.8%,其中外国人入境2814.2万人次,同比增长8.3%;国际旅游收入1200亿美元,同比增长5.6%;出境旅游人数1.22亿人次,同比增长4.3%;旅游服务贸易顺差102亿美元,较上年扩大11.5%。旅游市场的迅猛发展,加上法律法规往往不能及时更新,监管不能第一时间到位,于是一些旅游乱象也就层出不穷。譬如,一些旅行社虚假宣传、低价竞争,以零团费、负团费来招揽游客,依靠增加购物、增加景点来赚取高额回扣;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导游人员更是变本加厉,甚至出现强制购物、侮辱游客的问题;一些商家由于目光短浅,亦存在强买强卖、标价虚高、出售假冒伪劣等诸多问题,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问题不少,在具体的解决方面更是不容易。由于旅游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群体,旅游纠纷涉及的民事行为,大多又超出各传统部门的职责权限,所以尽管旅游、工商、物价、商务、质检和公安等诸多部门都负有旅游监管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存在取证难、界定难、执法难等问题,以致于在旅游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缺失的问题也并不鲜见,不乏九龙治水的尴尬。诸如“青岛大虾”、“哈尔滨天价鱼”等轰动全国的旅游事件之所以会发生,大抵就在于此。
当传统的旅游行政执法手段不能再满足旅游市场的需求,旅游市场发展又存在从“景点旅游”转变到“全域旅游”的新情况,创新旅游治理机制,设立旅游警察,对于云南这样的旅游大省来说,也就在情理之中。
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此前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旅游警察支队、大队的主要职能,即:负责查处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派出所对行政区域内的景点(点)开展秩序维护、内部安全保卫、巡逻防范工作;维护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等工作。
我们不能说旅游警察能够根治旅游乱象,但对于旅游市场秩序而言,旅游警察最起码加强了执法力度,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旅游纠纷,游客有专门的投诉维权渠道,以往执法过程中的警种分散、取证复杂、调查滞后等问题无疑不复存在,从而可以有效震慑相应地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让旅游警察能够更好地为旅游市场发展保驾护航,一方面应该增强旅游警察的专业属性,对于旅游行业的常识性问题,旅游警察应该了如指掌;另一方面应当明确旅游警察的权责,尽快推动立法授权,在多部门合作中将权力和职责法定化,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此外,旅游警察要有很强的服务公共性,不仅要对旅游乱象亮剑,对游客的违法行为也要严格执法,同时也应该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了解更多旅游信息,请登陆:泉州西湖假期旅行社
公司电话:0595-22176648、22176649、28892188 |